上海税务局周六上班吗?
不上班,政府机构双休制度是刚成立的,1995年制定的《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实行双休日休息”;201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则明确规定了“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支付加班费”。 然而,在现实工作中,许多用人单位都会利用双休日开展工作,有的还会安排在周六全天加班,但只愿意给员工调休,不愿意支付加班费。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部门就不得不站出来发声了——2021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以非法方式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后,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的,可以公布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和逾期拒不支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期限等信息”。
可见,如果用人单位在双休日安排员工上班却不肯给付对价报酬的话,员工是有权利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的,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如果单位能够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赔付相应损失的话,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权不予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