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禁止互联网彩票?
作为曾经参与制订过彩票发行监管制度的部分人员,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概念,所谓的“禁止互联网彩票”并不是法律用语,而是媒体和业内人士的描述,准确地说应该是“规范”。
第二,从政府层面,国务院批复同意恢复福利彩票发行,同时要求财政部、总局对网络购彩行为进行规范(注意不是禁止)。随后,总局联合其他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平台销售彩票行为的通知》。网络售彩是被允许的,但必须严格依法合规经营。
第三,关于此次禁令是否合理得当,在法制尚不健全的今天,恐怕难以得到令人满意的答案。我接触过一些购买彩票的群体,他们的动机并不相同——有为了乐趣,也有为了发财致富;年龄结构层次不一,职业类别也各不相同。很难用同一个标准来解释这种行为,也难以简单断定其正确与否。
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包括人的观念,也包括社会的制度和法律。如果当下认为某种做法不合理,那就应当通过完善制度和法治建设来加以调整。
第四,需要反思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现有税收政策对私彩的治理作用有限,而公开募资用于体育彩票事业又存在无法兑现的风险。再如,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地方政府设立专项基金账户,但对资金的使用并没有明确的限制,这为一些地方政府的违规操作提供了便利。还有,尽管互联网购彩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和必然性,但我们目前所掌握的互联网技术能否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真实性等等。
我想说的很多,能写的却很少。或许,只有不断完善制度,认真汲取教训,才能逐步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