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体育局属事业单位,有本级和所属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中学、体育业余训练单位和其他体育组织。
体育局负责制订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体育工作。制定全市体育竞赛体制的改革,负责在全市性体育竞赛、市代表队的组队和训练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体育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竞技训练与体育经济科。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贯彻上级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有关体育工作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意见和规定;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综合协调,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信访、保卫、监察、接待、人事教育、劳动工资、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管理,指导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业余体校的业务建设、训练和竞赛工作;负责业余训练科研、后勤和体校的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全市业务部门体育训练、体育竞赛、青少年体育工作及执行规程和结果;负责体育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
综合全市群众体育工作业务,拟订群众性体育发展规划,实施群众体育项目,业务培训和业务检查;负责对群众体育事业的基本建设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城市体育、农村体育、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社会体育、青少年体育的发展规划、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级市、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穗各单位、行业体育活动的开展及群众体育的三级指导员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区、县级市、局、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活动以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推动和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负责群众体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的考核和申报。
三、竞技训练与体育经济科
研究拟定本市业余训练发展规划和竞赛制度改革;管理、指导、协调各类体育训练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市体育训练中心以及各体育运动学校的管理建设以及训练和竞赛等工作;协调重大比赛队伍组织和备战工作和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研究拟订体育产业的有关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体育产业发展;负责体育市场管理、监督,负责体育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推进全民健身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