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底薪多少2019?
2019年,苏州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昆山为2020元/月;南通为1860元/月;连云港为1850元/月;盐城为1750元/月;淮安为1480元/月;宿迁为1260元/月。 2018年江苏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36号)明确,从2018年7月1日起上调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00元/月调整到17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5元/小时调整到18.5元/小时。同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住房公积金和企业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 也就是说从2018年7月份起,江苏省的最低薪资标准是1770元每月,而现在上调了200元左右。
按照规定,在1770元的基点上,用人单位还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加上住房公积金,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没有1770元高,但是绝对不少于这个数。 对于那些要参加社保的人员来说,每个月只要超过1770元的部分都需要缴纳社保费用。比如我们的月工资是1800元,那么需要单位为我们缴纳社保的费用等于(1800-1770)x19%=39元。
如果我们的基本工资是1770元,那么需要单位为我们缴纳社保的费用就等于1770x19%=34.63元。当然,如果我们自己本人有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而且单位也愿意为你个人缴存公积金的话,到手的工资待遇就更多。不过,无论我们自己是否有公积金账户,只要有工作单位,就一定会有单位为你建账并缴存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