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力股份的钱哪里去了?
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的,发行人应当在代销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发行募集的资金缴入发行人开户银行,由银行划入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采取直销方式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当自发行完成后十日内将发行募集资金划拨到位。 据此,龙力股份应该是在2015年7月9日(18个交易日)后把募集的4.6亿元转入公司银行账户中。 但实际情况是直到2016年才完成转钱事宜,这其中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这一过程显然是违反上述规定的。
而且更诡异的是,明明应该是在2015年7月底就把这笔钱转到公司的账上的,但公司在2015年度报告中却显示“实现净利润-388,953,882元”,也就是说在2015年年报披露当天,龙力股份账面上其实是有388,953,862元的亏损的!
那这388,953,826元亏损是怎么来的呢?是根据年报中的数据倒推出来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又该怎么验证呢? 另外需要提一点,根据深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重大违规行为的,是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等进行公开谴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