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古玩街在哪里?
广州的“古玩”,并不是单指古董的意思 据我的理解,广义的“古玩”应该包含“古旧玩物”——也就是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以及“现代玩物”——也就是具有艺术或者实用价值,但是不具备文物价值的老物件儿。 狭义的“古玩”,则仅指代前一种——文物。 至于这玩意儿到底是不是真的“古”,或者究竟有没有“古代”的价值,那就只能交给专家去判断了。。。
总之,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只要知道“古玩=文物”这个等式就行了……而判断一件东西是否为文物,或者是否值得收藏,其实是很复杂的事情,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的(不然我们也不会花那么多篇幅写了这么多字来详细介绍各种鉴定知识了)。所以“文物=古玩”这个等式的另一边,实际上并没有严格的意义上的“边”。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地给它们下个定义呢?
这是因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确实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看起来挺古董”的东西——这些东西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收藏价值,只不过大部分都毫无“古”意而已。如果不对这些“现代玩物”进行限制,任由他们随意进入“古玩”的行列,那么“古玩”就真得变成一堆毫无意义的破烂了。 所以,为了便于管理,我们对“古”与“今”进行了划分——能进入“古玩”行列的,必须是“古”物;而所有“现在”的东西,无论是否具有观赏和收藏价值,一律被排除在外。 严格意义上来讲,只有那些符合“古”且“玩物”这两个标准的物品才有资格被称为“古玩”。
当然,作为泛指概念的“古玩”,其范围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的——在有些情况下,即使某件物品不符合上述全部标准,我们也可以将其纳入到“古玩”的行列。比如,当我们谈论某件文物文物的流传过程中所受到的一些损害时,我们就可以说它“虽然有价值,但是品相太差,不算古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