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对刘铮没有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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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的尺度就是这样,篮协的声明里也说得很清楚了,有视频的截图为证 刘铮在比赛过程中三次犯同样的错误,两次被同一个人造成犯规,第一次是郭艾伦上篮时刘铮从后面摔结结实实的摔到了杨毅老师身上,第二次是同样的情况,第三次就是最后那个犯规,导致双方差点冲突。 首先这次事件里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犯规没什么争议,肯定都是罚球加技术犯规,至于第二个,按照正常CBA的尺度应该也是技术犯规了(不过一般这种追打都会判罚终止比赛),但是这次CBA的吹罚显然是有问题的。

第一,两次摔人姿势极其相似,都是背身面对防守球员然后后仰摔倒,而且这动作看起来真的不太像正面防守,而是带有进攻性质的危险动作;

第二,两次摔人都是建立在对方上篮或者投篮不中的基础上,具有故意伤人嫌疑。 所以这两次犯规不管怎么描述都算是恶意犯规,而最后一次,就算是一般球迷都能看出来是一个失误,裁判却偏在这时候“误判”,有报复的可能,所以这最后一罚也应该撤销。 刘铮作为职业球员,应该清楚自己这个动作会带什么后果,他可能不是故意的,但绝对是个蠢猪行为(因为如果真的是误会的话,在那么混乱的场面下,刘铮完全可以在后面找到郭艾伦告诉他“对不起哈,我刚才以为是杨毅老师”)。这个愚蠢的动作加上之前多次犯规,已经足以让一个普通球员遭到驱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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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铮和广厦队的问题,要从双方合同中止或者解约,刘铮的合同剩余年限,广厦是否愿意补偿刘铮薪资差额或者补偿金等多个细节问题来进行确认,而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讨论焦点,刘铮到底有没有“逃离”广厦,和广厦之间是否进行了相关的商讨。目前刘铮的经纪公司已经发表了官方回应,并没有涉及到和广厦具体的谈判过程和结果,所以这个疑问我们无法得知,只是能从表面得知双方没有走到一起。

那么既然双方没有走到一起,刘铮选择去CBA的另一支球队效力,理论上说并没有问题和违规的。CBA没有限制自由球员的条款,因此任何一支CBA的球队都可以联系刘铮并且和他进行签约,只要刘铮不存在合同纠纷(需要劳动仲裁来确认),就不存在所谓的私自“投敌”、私自“转会”等情况。

因此,如果刘铮和广厦不存在合同纠纷情况,那么他就可以自由前往他队,而CBA公司只要审核通过就可以,这没有任何问题。所以目前来看,没有消息证明刘铮存在合同纠纷的情况,因此刘铮和CBA公司都不会给予任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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