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也可以上市吗?
在现有的中国证券市场,只有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债和可赎回债权可以上市交易。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分类方法,可以将我国现有债券类型划分为7类19小类;其中属于企业(公司)债券的包括:
① 一般公司债券; ② 可转换公司债券;
③ 可赎回公司债券; ④ 特定目的公司债券;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的超短期融资券(含ABS)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以及上交所的私募债券等。
由于目前对于债券的评级机构有很多家,不同机构的评级标准存在差异,而且评级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严格来说,不同的评级结果之间的差异是市场风险而非信用风险。同时,考虑到目前的评级行业尚未做到完全的市场化,国内关于债券的评级结果应该更多地理解为一种信用评价而不是独立的信用风险判断。但根据现有的法律及监管规定,信用债的投资原则上是以信用风险为主的。 通过上表的7类19种债券类型的划分可以看出,企业(公司)债券中仅有4类6种的债券可以发行可转债,而公募基金产品通常都是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这也就意味着公募基金产品是不可能发行可转债的。但是,正如前面的分析所说,我国的债券市场中目前尚无基于独立判断的信用风险的交易品种。
为此,一些市场参与者试图以公募基金的“名”来发行以实现投资组合杠杆效应的“伪”债券,并进而进行市场套利。虽然这些工具在设计上类似于外国常用的杠杆债券(leveraged bond),但在性质上却是有很大区别的。因为此类工具的本质在于先募集到一笔资金,然后将其用于投资另一笔金额相对较小的资产(通常为股票),从而获得较高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