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不收富人税?
首先,税收是一种公共资源分配工具,它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发挥作用: 公平和效率。 所谓公平就是一视同仁,谁也不能例外;而效率就是指征收成本最低,让政府有能力履行职能。 中国现在的问题恰恰是两者都不能兼顾。
中国是个税收负担非常轻的国家之一,在现有的财政支出范围内,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只有10%出头一点(2013年这个数字还是9.4%),不到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比低收入国家更是要少一半。这个比例低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
以这么低的水平征税,不可能做到公平。因为富人的财产多,税率只要高一点对他们是很大的打击,穷人的税收额度本来就低,再稍微提高一点儿对他们也没什么影响。因此中国的税收只能是“宽进严出”,对收入比较透明的企事业单位征大量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而对个人所得则采取较低边际税率的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公平,但效率很低。
另一方面,中国目前的很多税收是“以票管税”,也就是先通过发票管得住企业,管得紧的企业,然后再对这些企业的经营收入征各种税费。这种方式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偷税漏税,但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经营效率,导致很多应该交的税企业死活就是不交。最后税务机关只好加大检查力度,结果反而增加了政府的行政成本。
总结一句话:中国现在的税收征管体系还比较粗放,以征收流转税为主,以个人为征缴纳税主体,无法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率这两个税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