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可以转给他人吗?
贷款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是可以转的,也就是将你的贷款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让其使用(借款人变更); 但是,一般不允许将贷款直接转移给另一个人来使用(抵押物、质押物或债权转让) 。具体原因如下:
1.从法律上讲不通 因为借款合同相对性原则,只有合同的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规定的义务,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约定之权利(债的保全制度中有关撤销权、代位权的规定除外)。 如果允许私自转移贷款,那么债权人能否向债务人主张还款?如果债务人已按约履行,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已经因债权转移而消灭,则债权人无计可施;如果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以要求新的债权人(受让人)起诉自己,这样岂不是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 所以,一般来说,银行是不会允许客户直接将贷款转移给他人的。
2.有违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 目前国内对贷款等融资形式的管理非常严格,特别是针对流动资金的贷款,国家监管部门要求必须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即贷款必须转到第三方账户(购买货物、提供劳务等),而不能直接支付给个人(生活消费、经营消费等)。因为这样能保证企业资金的使用最终落到指定的用途上。 如果允许随意改变贷款的用途,那么很可能使企业的资金流向无法监控。
3.实际操作中不可行 现在大多数银行业务办理都是通过电脑系统操作的,一旦贷款转移,银行系统的贷款台账和客户的资产负债情况都会发生变化,操作人员很容易发现问题。而且,现在银行的贷款发放基本都是按照《贷款通则》中规定的信贷流程来的,要经过考察、调查、审议、决策等环节,这些环节都有人审核贷款是否真实按规定用款,如果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贷款很有可能被追回。
综上,贷款不可以转给别人,但是如果实际中需要处理贷款的话,有两种方法:
第一,借新还旧或者展期,即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新的借款期限,原来的贷款到期日自动提前到期;
第二,清偿,债务人(借款人)归还欠款本息,解除债权债务关系。但债务人(借款人)清还本息时,银行通常会要求先销户或者取消挂失,以便查明债务人(借款人)是否确已清还了全部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