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资产余额如何计算?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分摊年限期长于一年的费用项目。按规定,各种准备金、宴请费、业务招待费、预计负债、非常损失均不能作为递延资产处理。而应作为当期费用从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计入当年成本。
递延资产的计价与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是一致的,可以是原始成本,也可以是重置成本。采用原始成本计价,包括如下内容:
1、开办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包括对该固定资产的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等支出;3、摊销期超过一年的修理费和大修理费;4、股票和债券投资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 5、按规定应由本期负担的其他待摊费用。采用重置成本计价,如: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