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贷了邮政的小额贷款?
又见邮政储蓄“违规操作”。据《成都商报》9月30日报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武候支行贷给个人的一笔15万元的贷款,在客户不知情的状况下,被转手“中介”再次贷给了企业。这一邮政储蓄的“违规操作”被成都一位市民揭发后,不仅没有得到正确处理,连当事人揭发的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监守自盗”的行为,反被武候区法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发回重审。
据报道,这位市民向成都商报记者提供了两张贷款档案的光盘。光盘里不仅有个人贷款合同,还有贷款审批表、个人贷款放款通知书等贷款资料。其中,个人贷款放款通知书上盖有邮储银行成都武侯支行贷款章,贷款金额15万元,贷款用途装修。最让人诧异的是,放款日期竟是2007年1月21日,然而当日该市民并未到邮储银行成都武侯支行办理任何贷款手续。
“我确实在2007年1月21日去过一趟邮储银行武侯支行,但那是去还贷款,并没有贷款。”这位市民告诉记者,早在2004年10月,他就与邮政储蓄签订了《邮贷通组合贷款协议》,贷款15万元用于住房装修。由于邮政储蓄在2005年8月11日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他于2005年8月23日与邮储银行成都分行武侯支行签定《取消邮贷通组合贷款意向协议》,提前还清了当时的15万元贷款。而在2007年1月21日,他本人未办理任何贷款手续的情况下,邮储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竟以自己的名义向某企业提供15万元贷款。他举报至武侯区法院,可法院“程序违法”,将案件发回重审。
针对这位市民提供的贷款材料,成都商报记者多次拨打邮储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电话,但电话始终没有人接听。9月30日,记者试图进入邮储银行成都武侯支行营业大厅,可工作人员拒绝记者入内采访。而这位市民已向邮储银行成都分行监察部举报过多名相关工作人员,但至今并没有收到任何处理结果。
针对多位市民在邮政储蓄所贷款却被套用于企业的情况,今年8月,四川省邮政管理局、省银监局、省省工商局、省省地方税务局、省省劳动保障厅等13个部门已经签署《四川省防范和打击贷款业务领域非法集资联合告知书》,承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