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股份限售?
这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有利于股市的长远健康发展。 股改前,我国股票市场一直存在着大股东严重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表现为:通过关联交易、定向募集方式变相抽逃资金;无偿或低价向上市公司输送资产和人员以侵占公司利益;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操纵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而且败坏了资本市场的风气,必须加以禁止和制止。在股改时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虽然目前这一限制已经取消,但法律上的追溯效力依然存在。同时,这些主体的信披义务也远远高于其他一般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要求,增加了其信息披露的责任和成本。
另一方面,对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进行合并计算持有比例,也可以避免一些关联方通过多次间接持股的方式增加自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从而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