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哪个领导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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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这是让我来答么…… 当然是“人民艺术家”邓丽君的遗产之争了! 先上结局:邓丽君海外遗产由侄子邓宏业全权代理处理;而大陆的遗产则由哥哥邓云田和妹妹邓丽娟平分。 再说过程:2014年3月5日,邓丽君突然在台湾逝世,终年42岁。

按说她生前没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她的遗产应该由父母、哥哥姐姐们共同继承。但谁也没有料到的是,邓丽君在香港也有房产!并且她是在香港出生,最终也葬在香港。于是问题就来了,在邓丽君已故的父母亲面前摆着两套房产,一套是香港的房子(房子本身以及里面的装修值多少钱暂且不谈),另一个就是在台湾经营的事业。到底是继承香港的房产还是台湾的事业呢?

由于邓丽君在台湾有很高的知名度,因此由她出资组建的公司资产肯定不止她个人财产的一半,所以为了争夺遗产,各继承人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在争夺战中,各方势力的表现可谓令人大跌眼镜: 首先出招的是邓丽君的大哥邓建荣,他向媒体放话:如果嫂子和侄儿需要钱治病或读书,他可以出钱资助,但要把邓丽君留在香港的房屋转让给他,作为报答。

大哥这话意思很明显,就是要继承邓丽君的香港房产,让位于家人的日常生活所需。 而对于大哥的要求,二哥邓建业则是坚决反对。因为他认为,既然三弟邓建荣都说了是“赞助”而不是“购买”房屋,那就说明大哥并没有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要求法院判定房屋归大家共有。

除了两个哥哥外,邓丽君的妹妹邓丽珍也加入了这场“家产大战”中。她声称虽然自己和哥哥们都已经成立了自己的家庭,有了属于自己的孩子,但是母亲一直和他们一起生活,现在母亲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迫切需要金钱看病。因此她希望作为兄弟姐妹中唯一没有成家的邓丽君能多多“照顾”这个家庭。

在邓丽君的身后事处理上,三哥邓建宏也表示要尽一点做哥哥的责任,为妹妹操办后事。然而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居然说:“我现在身无分文,连买车票的钱都没有,真不知道该如何办事。”

直到这个时候,身为妹夫的张菲才终于出面表示要说服妻子梁锦辉放弃对邓丽君遗产的索取,因为如果真打起了官司,他们很可能人财两空。 张菲的这个表态看似很仗义,其实也是很无奈——他和梁锦辉是邓丽君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他们有权分割邓丽君的遗产。 但张菲的话也有点意思,“说服”一词表明在他看来,是否要遗产取决于邓丽君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法律上的必然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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