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基金公司干什么的?
简单地说,基金管理公司就是受托机构,主要职能是募集与管理基金。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章程;有必要的营业场所和设施; 拥有足够的基金管理人才;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
外国投资者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满足资本充足性要求等条件。 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我国现有31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和5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中,2004年成立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分别设立的首家专业基金管理公司;2019年底的私募管理机构数量较2017年初已经增长超过6倍。 在我国,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可以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基金、混合基金,以及新出现的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的基金,其风险特征和收益特征各不相同。例如,股票基金的风险和收益都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而混合基金则同时具备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的双重特征。 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了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这同时也决定了基金管理公司是一个规范、透明、运行高效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