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第一步,选主任(最好先定两个副主任); 第二步,定业委会成员; 第三步,定业委会办事机构及经费 第四步,筹备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第五步,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和监事会委员,监督业委会的工作 和监督物业工作 第六步,授权业委会启动选聘物业公司的程序。
一般小区1500户以下6~8人组成,1500~3000户10~12人组成,大于3000住户15人左右。人数不是绝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必须是单数,以便在投票时确定主持人。
一、制定议事规则 要体现民主原则,程序明确简单,时间地点明确,处罚方式明确,比如每次开会必须提前多久通知等。 二、制定管理规约 对小区物业的管理进行约定,诸如绿化覆盖率、物业公司资质要求、违约金的收取与支付、公共收益的分配、车位处置、业主装修期间的费用与义务、违规装修的惩处等等应该明确规定。
三、成立业主委员会 先成立一个三人领导小组,负责召集业主大会,筹备下一步工作。
四、召开业大会选择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前期物业服务进行评价并决定继聘还是解聘。
五、组建业委会 1. 成立工会委员会。
六、日常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公司工作,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接收和处理业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执行物业合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程提供物业服务,协调处理物业服务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以及做好与其他相关社团组织的沟通和联系等工作。
七、换届改选 在本届任期将满前半年开始准备换届工作,在任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完成。需要修改部分议事规则的应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