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有年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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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别墅,2003年的时候建的,到现在快15年了,最近才拿到房产证(之前是村集体的土地),上面写着使用年限为50年,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呢?难道50年后还要重新交税才能继续住吗?急!!!

回答:这个“使用年限”的概念可能并不是题主想象中的那样。 首先,这房子是不是别墅,结构上是不是别墅,用途是不是别墅,如果都不是,那就不存在所谓别墅产权年限的问题了。 这个土地上的权利叫做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个使用权的年限是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这个出让年限不是从你买房或者建成房屋之时开始计算,而是从土地划拨给你时开始计算。

其次,即使这房子符合上述三条件之一,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别墅,那么也仅仅是房屋部分有产权年限,而土地的产权年限没有上限,除非发生法定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否则,只要你不搬家,这片土地就是永远属于你的。 但是,这里涉及几个概念需要澄清一下:

一、这里的房屋产权年限指的是房屋作为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而不是房屋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这个设计使用年限一般是五十年到百年不等,跟房屋产权年限无关);

二、房子的使用权限属于民事法律范畴,而土地的权限属于行政法范畴,两者不能混淆;

三、房屋的产权年限是从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而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则自国土部门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算。

其实这个问题有些重复了,因为前面已经说了,这块地即使你住一百年,两百年,三千多年,它都是你的,只不过如果你超过土地使用年限未按规定重新申请续期(也就是所谓的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话,国家有权收回你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收回来之后怎么处理那是国家的事了,可能回收回去之后国家连垃圾都不愿意处理,直接任其荒废,也可能重新拍卖,还可能送给别的单位使用等等,反正国家说了算。 但房子是你的,只要你不主动侵权违法,比如擅自改变用途等,国家就不能随意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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