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没有年报?
1、年报不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所以企业可以选择不进行年报; 2、企业进行年报的目的主要是向工商局报告企业的经营状态等; 但进行年报后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受到工商局的处罚,如果企业逾期申报且属于轻微违法行为的,一般只会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但如果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实施登记的或者是作出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就会受到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 如果企业不办理年报而且属于异常状态的(400元以上),还会产生滞纳金和罚款。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36条规定: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登记申请书(需要提交复印件);(二)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提交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原件以及所有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以此作为登记注册的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则进一步明确规定:“申请文件、证件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企业年报是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之日起六十日内,填报上一年度财务情况的报表,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所以未按时年报会有的后果如下:
1.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能被罚款5000元以下;
2.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可能被罚款1万元至5万元;
3. 法人代表可能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消费。 对企业年度报告失信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 (一)行政处分; (二)刑事处罚; (三)吊销营业执照; (四)行政拘留。 其中,行政处分包括行政警告、行政撤销、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
工商年检主要能起到以下两个作用:
1、监督检查企业营业执照的使用情况。比如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是否存在涂改、伪造、涂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检查企业在经营中有无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比如是否超出了经营范围经营,是否出现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事务而没办等等。
但是,现在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由企业自主填报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包含的内容比较集中,对企业经营、存续情况的公示不够全面。而且,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属于信用监管的一部分,而信用监管是以信息公示为基础,通过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约束来实行监管的。所以,现在没有年报制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虽然不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检报告书及其它有关材料,但是还是需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所以,现在没有企业年报,企业只有年度报告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过,我们现在实行的年报制度比较人性化和灵活化,6月30日还没来得及报的话,7、8、9月份还可以补报。
企业应当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