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彩票归哪个部门?
目前,互联网彩票销售在我国尚处试点阶段,相关监管机构尚未最终确定 2013年年初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报告(2012)》显示,国内现在有48家公司在从事互联网售彩业务,这些公司大多获得的是增值电信的业务许可,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类,需要获得ICP(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还有部分公司取得的是网上购物的许可,属B2C模式,需要办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当然也有少数公司没有办理任何证件或手续就开始开展互联网售彩业务。
这些开展互联网卖彩业务的网站主要集中在三大运营商的手机门户和网易、新浪等门户网站中,其中手机门户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
2013年6月 原工商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商品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以互联网为主要场所的经营活动属于电子商务范畴,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对互联网商品交易作了定义:“是指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进行互联网商品交易须办理工商登记并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者《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证书并不是以前拟定的《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原因是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3条中的规定,除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外,其他的药品经营企业都不再允许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了。而办理这一证书的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5年3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网络交易的主体资格、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许可证件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规定。同时,在第二章“经营条件与义务”中明确规定,网络交易举办者应当建立完善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和运营流程,明确交易各参与方权利和义务,制定消费者维权措施,确保交易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