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增值税降低多少?
最近很多客户在咨询美国VAT,关于美国VAT的征收范围和税率可以参看作者之前的文章《美国终于有了消费税!》 这里主要说一下自2018年7月6日起生效的美国税改法案对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销售税)的影响。 根据新的税收法律,从2018年7月6日起,将把现行的分类征税制度改为统合征税制度,即对所有零售商品都征收统一的销项税;同时废除现有的销售折扣及退税政策;并实施新的跨境电子商务税务征管措施等。
新法规定,所有出售的货物(Exported Goods )和服务都要征收统一标准的销售税,税率为6% (除阿拉斯加、夏威夷和外岛居民免税外)。 但是,对于某些特定类别的商品,比如药品、医疗用品、基本生活必需品以及书报杂志等,仍继续免缴销售税;企业间交易也不在征收范围(不征VAT);另外,个人自用、宠物食品、汽车等也不征VAT。
为了弥补由新的税法导致的低收入者税收增加,新法同时提高了少数联邦补贴项目下的免税额,包括营养补助计划( 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简称SNAP)、难民援助计划(Refugee Resettlement Programs)等。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新法要求对所有销售的货物都征收相同的6%的销售税,但是,如果该货物的购买者已经就该货物缴纳了GST/HST,则美国将允许加拿大纳税人就相同货物的销售部分申请双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