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能用现金吗?
可以的,但是存在以下问题: 1、如果是以现金方式出资,需要到银行开具银行存款证明; 2、如果是从个人账目中支出,则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完税证明/工资流水来证明收入来源合法; 3、如果是在新公司成立之前发生的费用,则属于前期费用,需要做账务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法人代表 股东用现金进行投资,要记入“实收资本”账户,同时还要相应增加每一个股东的现金股本。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
一、设立时以现金形式出资的
二、增资时以现金形式出资的 三、登记注册时以现金形式出资的 以上三种情况的入账依据是银行进帐单或者财务票据,而且这些款项必须是在企业设立登记之后注入的。 在实践中,有些投资者将个人资金先汇入企业帐户,然后再由企业转付购买设备、材料等,这种操作方法是违法的。因为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的收入减去成本后,才计算所得税,而个人资金进入企业账户后再转付他方,就形成了先交企业所得税再返还的情况,这是一种变相的投资收益,因此这是不允许的。正确的做法是由企业直接向供应商支付资金,然后供应商直接开立发票给企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