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公开演唱会?
公开演唱会的“公”指的是什么,是否仅限于公众场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公众场合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供群众进行文化娱乐活动或提供休闲娱乐的公共活动场所,主要包括: (一)公园、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二)体育场(馆)、游乐园;
(三)街道、广场; (四)文化馆、俱乐部、影剧院、录像厅(室)、电教室;
(五)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林区以及其它非经营性场所。 上述场所的演出属于公开演出。
但以下两种情况不算公开演出:
1.演员在舞台上的表演虽向社会开放,但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未收取费用,如某些文艺团体的演出;
2.演出场馆对观众有限额规定并事先告知观众的,也属于内部活动,不属于公开演出,如某些学校举办的小型音乐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