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疏浚什么意思?
“疏浚”一词,来源于明代,是治理水患的工程措施之一。《明史·河渠志》载有所谓“疏浚”的方法和程序;而“疏浚”作为词目收入词典则始于清末。 至迟从明代开始,人们就已经知道利用人力或兽力来挖运河道中的淤积之物。清人徐松曾在其所著《宋会要辑稿·职官》中,将这种做法称为“淘河”,并且指出,“旧制每岁由漕运总督督率总漕及河官凿沉木、泥沙,时其深广,以通舟楫。”
在清代的档案中也出现过“疏浚”的说法。例如雍正八年(1730)十月河南巡抚田文镜奏折中说:“伏查黄河自武陟以上,两岸淤高,中道下陷,……须于新滩附近挑浚一条河道。”又如道光二十二年(1842)正月两江总督牛鉴在给湖广总督林则徐的咨文中说:“长江上游之滩多在高淳、扬中等处,宜于该两州府所属各滩就近开挖。”“下游之滩多在江宁、镇江二府境内,应令该二府督饬所司,于沿岸一带,酌量开挖。”可见当时人们在治理河道时,已经采用“疏浚”这种手段了。至于所用工具,明人记述已较清楚,诸如铁锥、铁锨、大耙、竹鞭等,清人则在文献记载中增加了“挖子”(一种用绞盘收放的铁钩),此外还有“掏泥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