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欧二车辆过户吗?
根据规定,老旧车提前淘汰给予补贴,国三报废最高可补21000元 为了减少大气污染,鼓励车主淘汰老旧车的政策不断出台。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区城过渡政策的通告》。
按照政策,2013年4月15日(含)之前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2013年9月15日(含)之前注册的重型汽油车,可以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市要求的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计算,换领相应标准的机动车排放检验合格标志。
对于达不到该标准要求的机动车,将逐步限制其通行。 在满足安全使用年限的前提下,鼓励老旧车提前淘汰并予以补助。以报废为例,对2006年度以前注册的国一、国二燃油汽车及2011年度以前注册的国三燃油汽车,以及2013年度以前注册的国四燃油汽车,按辆给予补助;对2008年度注册的国四柴油汽车,按辆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 注:以上数据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办法〉有关参数的通告》中附件2 “北京市老旧机动车补偿标准”制定。 除补助外,对于国五以下车,还会面临限行。据交通部门介绍,目前北京市已经建立了非京牌载客汽车限行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将处以100元罚款处罚,记三分。非京牌货车也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