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可以查询贷款吗?

解晋沈解晋沈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因为贷款机构在发放贷款的时候是需要担保人的,这也正是当前社会中担保人因无力承担担保责任而引发的频频诉讼的原因。可以说,贷款担保人也是贷款风险发生的中转因素。从担保法相关规定中,担保人享有权利,但也承担义务。如果当贷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担保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在这层关系中,担保人是否也享有对贷款人的权利呢?

在此种情况下,贷款担保人能否查询贷款人的个人资产、贷款用途等?

贷款担保人享有对贷款人的追偿权,对贷款人的贷款权限、用途和归还日期等具有监督的权利,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权予以制止。贷款偿还后,担保人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对相关的贷款人享有追偿权。担保人请求履行债务的期限,自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但是,对于享有追偿权的范围,应作限制解释,只应限于已担保债权范围,不得超过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第三人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以担保为形式订立的,如果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则由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而在上述情形中,贷款人只有一般权利,而无作为保证人的贷款人的权利,因为贷款担保人与借款人之间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可类推适用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

至于查询贷款人的个人资产、贷款用途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贷款担保人对于借款人债务人的一切合法行为均有监督的权利,所以担保人有权查询贷款人的个人资产、查询贷款的用途。

由于贷款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风险较大,所以《担保法》对其保障权益做出了相应规定,即担保人权益。具体是指,因担保人责任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的所有财产所有权均归于担保人;担保人享有代位权,其有权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担保人的此项权利称为担保物权,该物是指债务人为实现其所担保的债权而提供的,以债务人为对象的特定的物。

另外,被担保的债权上设有抵押权等其他担保的,担保人权利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但是,担保物权却仅以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的余值为限。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