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占股份吗?
谢邀 这个问题有些泛,可能涉及到创业、投融资等方方面面。 简单说,投资方是否占有公司的股份(也就是是否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决于该投资的性质:
1、若投资方为融资,按照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成立时股东不得超200人;一个自然人的话,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LP)不能做股东。但合伙企业可以超过200人。所以,如果只考虑自然人主体的话,理论上最多只能5个投资人。且每个投资者都只能担任有限合伙人。(当然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考虑到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体数量就不在这里赘述了)
2、若投资方不是融资,而是单纯的对某个已经成立的公司进行的投资,则只要公司章程没特别约定,且符合相关注册资本等登记要求,无论几个股东,无论任何身份的自然人或组织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只是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需要由所有人签字确认并加盖章。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需要对章程进行修改并通过相应决议,也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不过这些都是程序性规定,如果有特定的约定,则依其约定。
另外,虽然理论上讲任何自然人和组织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但是实践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某些主体无法成为公司股东的情况。例如,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企业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的,那么它的股东也就是它的出资者只能是相应的国有或集体单位。并且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