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革持海欣股份有多少?
按照2014年1月17日,海欣食品公告《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的提示性公告》 称,当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革先生和薛文琴女士的通知,二人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于2014年1月16日提前到期,并已于近日办理完毕相关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股票质押风险全面解除,有利于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查,截至2013年底,李革直接持有海欣23.38%的股份,通过香港杰美控股间接控制海欣5.96%的股份,合计控制海欣29.34%的股份;而李革与薛文琴为夫妻关系,二人共同控制海欣49.30%的股份。
根据此前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李革将其所持有的海欣8.88%的股份以人民币4324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微众银行。李革还将所持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用于担保上述股份转让的支付。 根据上述提示性公告,李革和薛文琴将所持部分海欣股权向微众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并将所得款项投入江苏苏通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通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最终用于支付南通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南通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11.4亿元债务。 李革此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7%,质权人为深圳市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