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投资怎么签协议?
一般我们首先会建议客户采取信托计划的形式来完成对创业企业的投资,这是因为通过信托计划投资到创业企业中的资金可以由专业机构进行运作管理,并可以发挥基金在投资决策和退出流程方面的优势;同时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保证了各委托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资者)的资金相对独立地投入各自选择的项目之中,从而避免了基金因为个别投资项目失败而使全部投资人“血本无归”的情况。
但是,如果客户希望直接作为股东进行投资,则可以通过签署《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来实现。 这两种协议的核心在于明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以及保护性条款,以保证各方的权益不受损害,进而促进投资顺利实施。我们认为比较重要的条款包括: 第一,关于价格确定和调整机制的条款。在签订上述协议时,双方应先明确投资金额,然后协商确定对应的股权比例,进而计算出每家被投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应增加的部分,以及各股东需实际出资的金额。在此基础上,各方进一步确定后续增资金额的退出条件、价格确定方式等条款,以确保投资的合理性。
第二,关于优先清算权及回购权的条款。考虑到创业企业资本结构往往较为复杂,可能包含多个股东,因此我们在协议的条款设计中需要考虑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份的可能性,以及相应的时间安排与程序要求,并在协议中设置相应的提醒和补偿措施。
第三,关于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条款。鉴于未来可能存在监管环境和政策调整的风险,以及投资后企业运营效果难以完全达到预期等情况,导致投资风险难以完全消除,因此在协议中我们需要与客户事先确定各方的责任范围,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以最大程度降低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