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有补贴吗?
2015年7月3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84号)。 该文件明确说明,国家在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住房建设和配套设施、其他需中央补助支出。
对改造后的住房情况,要求按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管理,禁止以租代售或变相收回。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要优先安排租赁或者购买改造后的小户型住房和停车位;对收入处于中间水平的困难群众,可以适当增加其租住面积并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期限,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 《意见》还提出,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金融机构从事租赁房产的信贷业务,积极发展各类房地产基金,为棚户区改造提供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