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幼儿园怎么办手续?
去鲁山幼儿园办事,没有手续怎么办?都需要什么?好办吗?具体位置在哪?
1、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①办园申报
举办者(股东)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免冠照片(3张2寸免冠彩色照)、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审查后退回)和幼儿园申报登记表(临时幼儿教育机构填写)到县(市、区)、市辖区学前教育科申报。
②实地勘察
县(市、区)、市辖区学前教育科接到办园申请申报材料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试行)》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审核意见。
③组织评估
县(市、区)、市辖区学前教育科应会同乡(镇)教育和体育部门以及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验货机构和验资机构等组成评估组,对申报幼儿园举办者的办园条件、办园资质进行综合评定。
④颁发办园许可证
符合条件、经过评估合格的,县(市、区)、市辖区学前教育科发给办园许可证。
2、公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①申请
各地幼儿园如有发展需求,需调整规模,增加相应硬件设施,经所在地乡(镇)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提出新建(改建、扩建)申请,填写《河南省公办幼儿园设立备案表》,经当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②审核
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县(区)上报的《河南省公办幼儿园设立备案表》后,组织专家对幼儿园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验,填写《河南省公办幼儿园设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③审批
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予以确认的,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省部门对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的幼儿园名单及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决定将批准的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告。
④发放办园许可证
省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发放公办幼儿园办园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