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对口小学吗?
按照学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以报入读幼儿园和小学。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需年满6周岁(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报读幼儿园的,年满3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要在同一户口本上,适龄儿童户籍必须与本监护人的户籍一致,适龄残障儿童除适应正常儿童外,不需随班就读。如监护人及儿童户籍迁入学区,应在8月31日前迁入学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应由原毕业学校报广州市教育局备案。
初中:
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广州市内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读广州市教育局规范化学校。其中,实行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升任对口中学;其他小学毕业生,通过自主考试和综合评价,由学籍所在学校升任对口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任对口初中。
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程度,按照相对就近就便、助医、助学、扶残的原则,由监护人在监护能力范围内自主选择全日制学校实施特殊教育。其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重度视力残疾儿童、重度听力残疾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及有重度不良性格、行为与情绪障碍等极端不良行为并续就读的,可接收重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要保证有独立课室和学习、运动、和生活必需的设施与设备。
新生入学一年后,经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因体检合格且经复查实际身体健康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