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指的是多大的孩子?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定义,18岁以下的人皆称为“儿童”(the child)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15岁或以下者称“儿童”(the youngster) 世界卫生组织将16岁以下者亦称为“儿童”(the children)
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了不同的保护措施。 《宪法》中规定,未成年公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人民组织的组成部分; 《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 《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公民,应当发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所以,一般来说我们所说的"儿童",法律意义上指的都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当然,由于各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一些国际组织为了统一标准,将儿童的年龄上限定为17周岁,而将14-17周岁的人称为青少年(Adolescents)
注:随着时代发展,一些组织陆续改变了儿童与青少年的边界值,目前国际上的通行准则为儿童到成年期间分界点位于12和13岁之间。 现在有些国家开始将12-19世纪的人称为“青年”(youth)。而有些国家则把12岁以上的人都列入了青少年范畴。还有的国家把10-19岁的群体叫做少年(child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