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在美国还是在?
这问题有意思,个人感觉是个引申问题,引申出两个小问:第一是美国对英国的殖民统治是否彻底(或者说是否有美国化的成功案例);第二是英美文化之间的异同。 先给出答案,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并没有完全彻底;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有着巨大的差异,但又有许多相一致的地方。
英国和美国之间其实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英国人最初来到北美大陆其实是作为殖民者的。17世纪初,为了拓展海外殖民地,英王查理二世授予他的两位亲戚——托马斯·伯克利和约翰·霍金斯——对北美的垄断贸易权。他们在此后的几年里招募殖民者并派遣他们前往开拓新殖民地。这些移民以英国人为核心,吸收了相当数量的法国人、荷兰人和德意志人,他们携带了足够的家畜、谷物和种子,预计将在那个“未知而未知”的新世界里开始新的生活。
虽然这些早期移民的主要目的确实是商业性的,但是他们也带来了很多“文明的遗产”(the legacy of civilization),比如带去了大量的书本和用于教学的仪器,建立了学校,开办了图书馆,组织起医疗设施,制定了法律,兴修了公路、桥梁及运河等,为日后美利坚民族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所以美国前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就说:“我们的政府是建立在如下原则上的……它是由自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所组成的……” 然而这些移民并不是平等的一群人,他们带来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是非常不平等,带有强烈的贵族气息的。
在18世纪末以前,一个普通人要想获得财富并且获得社会地位是极其困难的,政治权力更是非常遥远的事情。从种族上看,白人享有高于黑人的特权,黑人则被明确禁止获得土地并且被限制在奴隶的位置上。从地域上看,英国人对本土人民的优待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在与法兰西以及西班牙的战争中抢到了大片的土地,并将之赐给他们的同胞们,这些人民后来成为了美国中部的盎格鲁撒克逊人。
18世纪后期,为了对抗英国人在北美大陆的势力,来自西欧的法兰西人和荷属西印度群岛的奴隶主们在佛罗里达登陆,与印第安部族结盟,开始了对美国的殖民活动。为了抵御外敌,美利坚联盟成立并且正式宣告独立,随后颁布了《邦联条例》,建立了一个共和制的国家。尽管这个国家的缔造者们带着鲜明的贵族气息(华盛顿就是地主,而且没有接受过现代意义上的教育),但是他们还是成功地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驱逐了英国影响,实现了经济上的自给自足,并在19世纪中期实现了领土扩张,将奴隶制写入宪法,使黑人遭受的歧视上升为具有法律保障的不平等。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北方的胜利,奴隶制被废除,黑人获得了一些公民权利,美国开始向现代化迈进。
总之,由于历史的渊源,美国确实受到过英国很深的影响,但是它的发展道路和美国理念又是从殖民地时期就注定了要区别于英伦三岛的。这种历史影响是广泛的而且是深远的。今天人们看到华尔街上的那些大楼,或是坐在哈佛的课堂里,或者是在纽约中央公园散步时,都不由得会想起大英帝国的昔日辉煌,想到它们之间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历史已经过去了,现在有一个蓬勃向上的美利坚民族正在世界的东方崛起。